编号:(X)XK07-002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1月19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 录 1 总则 1 2 工作机构 3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3 4 许可程序 4 4.1 申请和受理 4 4.2 企业实地核查 4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5 4.4 审定与发证 5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6 5 审查要求 6 5.1 企业生产水文仪器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6 5.2 企业生产水文仪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9 5.3水文仪器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12 5.4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20 5.5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20 6 证书和标志 26 6.1 证书 26 6.2 标志 28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28 8 监督检查 29 9 收费 29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30 11 附则 29 附件1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 31 附件2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2 附件3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44 附件4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45 附件5检验报告 46 附件6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51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了做好全国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关于摩托车头盔等11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89号公告)、《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监[2006]413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文仪器产品划分为14产品单元、65个产品品种。具体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及生产类型(见表1)。 表1 水文仪器产品单元及产品品种 序号 产品单元 序号 产品品种 规格型号【注2】 生产类型【注1】 水(液、闸)位测量仪器 1 电子水尺(含磁致伸缩式水位计) 产品系列型号或
规格型号; 产品具体名称 生产型
组装型 2 悬锤式/触点式水位计(含跟踪式) 3 浮子式水位计 4 压力式水位计(含气泡式) 5 超声波水位计 6 雷达式水位计 7 光电式水位计(含激光式) 8 地下水位计 9 振弦式水位计 10 闸门开度仪(含闸门开度荷重仪) 水深测量仪器 1 水文测杆 2 绳长测深仪 3 超声波测深仪(回声测深仪) 4 压力式测深仪 5 水文缆道测距仪 降水测量仪器 1 雨量器 2 翻斗式雨量计 3 浮子式雨量计 4 虹吸式雨量计 5 容柵式雨量计 6 雨雪量计 7 光电感应式雨量计 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 1 转子式流速仪 2 超声波流速仪 3 电波流速仪 4 电磁流速仪 5 光学流速仪 6 流速流向仪 7 明渠流量仪 8 浑水流量计 蒸发测量仪器 1 水面蒸发皿 2 标准水面蒸发器 3 遥测(自记)蒸发器 泥沙测量仪器 1 悬移质泥沙采样器 2 推移质泥沙采样器 3 颗粒分析仪 4 测沙仪 水质采样及监测仪器 1 水质采样器 2 水质监测仪 3 水质自动化系统设备 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 1 土壤水分测定仪 2 时域/频域反射仪 3 土壤湿度仪 4 土壤蒸发器 5 土壤水势测定仪 6 墒/旱情监测仪 7 墒/旱情自动化系统设备 水温测量仪器 1 深水温度计 2 表面水温计 冰凌测量仪器 1 冰厚测量仪器 2 冰花采样器 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1 水文绞车 2 缆道控制台 3 缆道/船测综合信号显示仪 桥测巡测仪器 1 水文桥测车 2 水文巡测车 数据记录器存贮器 1 信号计录器/显示仪 2 数据采集/存贮器等 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 1 遥测水位计 2 遥测闸位计 3 遥测雨量计 4 遥测蒸发器 5 遥测终端机(含遥测数传仪、遥测数据采集仪、遥测RTU) 6 中继机 7 前置通信控制机 注:1、水文仪器产品申请企业分为生产型企业和组装型企业。 生产型企业,指有机械加工能力,具备申报申请取证产品所需的相关金加工生产设备的企业。 组装型企业,指以组装或软件灌装、调试、检验为主的企业,不具备申报产品所需的金加工设备,其机械加工均采用委托加工外协加工、采购配套等方式进行。 2、产品的规格型号包括产品系列型号或规格型号以及产品具体名称,可参照SL/T 108-2006《水文仪器及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型号命名方法》由企业自行编排。 (1)对于多规格(二种以上)的系列型产品,在申报时,企业应注明系列型号及该系列中所含盖的所有规格。 (2)对于单一规格的非系列型产品,在申报时,企业应注明规格型号。 1.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文仪器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文仪器产品。 1.5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 1.6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水文仪器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水文仪器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水文仪器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审查部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11号 邮政编码:210012 电 话:025-52898328 52898333 52891891 传 真:025-5289077 52891891 电子信箱:lx_watic@163.com wy_watic@163.com 联 系 人:陆旭 吴怡 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水文仪器”,“产品名称”栏填写“水文仪器”,“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照表1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填写。企业生产类型的填写应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生产型企业”和“组装型企业”定义来判定企业的生产类型,并在申请书“表1”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注明该企业生产类型。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2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1.3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一个订单为一个批次;与首批间隔2个月以上为下一个批次),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4.2 企业实地核查 4.2.1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 4.2.2被核查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委派1名观察员参加,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4.2.3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4.2.4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2.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2.6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4.2.7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4.2.8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2.10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7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对产品标准中规定有长期稳定性检测项目的产品,完成时间最长不超过20日,如有加倍抽样可按照标准规定适当顺延),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4 审定与发证 4.4.1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4.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4.4.3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负责在网络等媒体上公告其审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信息,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4.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4.5.3 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直接派出审查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所属单位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核查。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4.5.4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5 审查要求 5.1企业生产水文仪器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表2 企业生产水文仪器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 水(液、闸)位测量仪器 电子水尺(含磁致伸缩式水位计) SL/T 243-1999《水位计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振弦式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 悬锤式/触点式水位计(含跟踪式) SL/T 243-1999《水位计通用技术条件》 浮子式水位计 GB/T 11828.1-2002《水位测量仪器 第1部分:浮子式水位计》 压力式水位计(含气泡式) GB/T 11828.2-2005《水位测量仪器 第2部分:压力式水位计》 超声波水位计 SL/T 184-1997《超声波水位计》 雷达式水位计 SL/T 243-1999《水位计通用技术条件》 光电式水位计(含激光式) SL/T 243-1999《水位计通用技术条件》 地下水位计 SL/T 198-1997《地下水位计》 振弦式水位计 GB/T 13606-2007《振弦式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 闸门开度仪(含闸门开度荷重仪) SL/T 209-1998《水文测报装置 遥测闸位计》 水深测量仪器 水文测杆 SL09-1989《水文测杆》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绳长测深仪 ---- 超声波测深仪(回声测深仪) SL/T 185-1997《超声波测深仪》 压力式测深仪 GB/T 11828.2-2005《水位测量仪器 第2部分:压力式水位计》 水文缆道测距仪 SL/T 244-1999《水文缆道机电设备及测验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降水测量仪器 雨量器 JB/T 9458-1999《雨量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降水量观测规范》 翻斗式雨量计 GB 11832-2002《翻斗式雨量计》 浮子式雨量计 GB 11832-2002《翻斗式雨量计》 虹吸式雨量计 GB/T 21978.3-2008 《降水量观测仪器 第3部分 虹吸式雨量计》 容栅式雨量计 GB11832-2002《翻斗式雨量计》 雨雪量计 GB/T 21978.6-2008《降水量观测仪器 第6部分 融雪型雨雪量计》 光电感应式雨量计 GB 11832-2002《翻斗式雨量计》 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 转子式流速仪 GB/T 11826-2002《转子式流速仪》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流速流量记录仪》 《直线明槽中转子式流速仪检定校准方法》《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 超声波流速仪 SL/T 186-1997《超声波流速仪》 电波流速仪 ---- 电磁流速仪 ---- 光学流速仪 ---- 流速流向仪 GB/T 11826-2002《转子式流速仪》 明渠流量仪 ---- 浑水流量计 ---- 蒸发测量仪器 水面蒸发皿 《水面蒸发器》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水面蒸发观测规范》 标准水面蒸发器 遥测(自记)蒸发器 泥沙测量仪器 悬移质泥沙采样器 SL 07-2006《悬移质泥沙采样器》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推移质泥沙采样器 《河流泥沙测验及颗粒分析仪器》 颗粒分析仪器 测沙仪 水质采样及监测仪器 水质采样仪器 《溶解氧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水环境监测规范》 水质监测仪 水质自动化系统设备 SL/T 102-1995《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 土壤水分测定仪 ----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土壤旱情监测规范》 时域/频域反射仪 ---- 土壤湿度仪 ---- 土壤蒸发器 ---- 土壤水势测定仪 ---- 墒/旱情监测仪 ---- 墒/旱情自动化系统设备 ---- 水温测量仪器 深水温度计 ----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表面水温计 ---- 冰凌测量仪器 冰厚测量仪器 ----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冰花采样器 ---- 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水文绞车 SL/T 151-1995《水文绞车》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缆道控制台 SL/T 244-1999《水文缆道机电设备及测验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缆道/船测综合信号显示仪 SL/T 244-1999《水文缆道机电设备及测验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桥测巡测仪器 水文桥测车 《水文绞车》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水文缆道机电设备及测验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巡测车 数据记录器存贮器 信号计录器/显示仪 《流速流量记录仪》 《水文数据固态存贮收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记录与显示》 《水文仪器信号与接口》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数据采集/存贮器 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 遥测水位计 GB/T 11828.6-2008《水位测量仪器 第6部分:遥测水位计》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水资源监控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遥测闸位计 SL/T 209-1998《水文测报装置 遥测闸位计》 遥测雨量计 GB 11831-2002《水文测报装置 遥测雨量计》 遥测蒸发器 GB/T 21327-2007《水面蒸发器》 遥测终端机(含遥测数传仪、遥测数据采集仪、遥测RTU等) SL/T 180-1996《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 遥测终端机》 中继机 SL/T 181-1996《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 中继机》 前置通信控制机 SL/T 182-1996《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前置通信控制机》 注:1.以上产品标准为“--”的产品均应符合该单元相关标准中的通用标准的要求; 2.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5.2 企业生产水文仪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企业生产水文仪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见表3-1和表3-2。 表3-1 企业生产水文仪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 序号 产品单元 生产设备 1 水(液、闸)位测量仪器 、生产型企业: )车床、钻床、铣床等相关金属切削加工设备; )相关加工配套工装模具、夹具及辅助装置; )产品机箱机壳制造中所涉及的有关切割、折弯、冲压机床、焊接机等相关钣金加工设备(允许外协委托或定制采购); )电器焊接装置、软件开发装置、示波仪、频率计、万用表等相关电气装配、软件灌装、调试等加工设备(根据产品需要配备以上设备); )有关印刷电路板加工设备(允许外协委托加工)。 、组装型企业: )电器焊接装置(可外协委托加工) )软件开发装置 )示波仪 )频率计 )万用表等相关电气装备 )软件灌装 )调试等加工设备 2 水深测量仪器 3 降水测量仪器 4 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 5 蒸发测量仪器 6 泥沙测量仪器 7 水质采样及监测仪器 8 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 9 水温测量仪器 10 冰凌测量仪器 11 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12 桥测/巡测仪器 13 数据记录器/存贮器 14 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 表3-2 企业生产水文仪器产品必备的检测设备 序号 产品单元 检测设备 1 水(液、闸)位测量仪器 1、游标卡尺 2、10米水位检测/校准试验台(mm级) 3、秒表 4、数字万用表(4位半及以上) 2 水深测量仪器 1、直线水槽 2、150米卷尺或激光测距仪 3、数字万用表 3 降水测量仪器 1、游标卡尺 2、雨量滴定/校准装置 3、电子天平 4、秒表 5、万能角度尺 6、数字万用表 4 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 1、直线水槽 2、流速仪检定测速装置 3、150米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毫米级) 4、秒表、 5、数字万用表 5 蒸发测量仪器 1、游标卡尺 2、量杯 3、量筒 4、电子天平 5、秒表 6、万能角度尺 7、数字万用表 6 泥沙测量仪器 1、量杯 2、量筒 3、电子天平 4、秒表 5、数字万用表 7 水质采样及监测仪器 1、标准水样 2、量杯 3、量筒 4、秒表 5、数字万用表 6、读数仪 8 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 1、标准土样(含模拟样) 2、电子天平 3、秒表 4、数字万用表 5、读数仪 9 水温测量仪器 1、恒温水浴 2、标准温度计 3、数字万用表 10 冰凌测量仪器 1、测冰尺 2、数字万用表 3、读数仪 11 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1、游标卡尺 2、长度尺 3、万能角度尺 4、称重秤 5、秒表 6、数字万用表 12 桥测/巡测仪器 1、游标卡尺 2、长度尺 3、万能角度尺 4、称重秤 5、秒表 6、数字万用表 7、读数仪 13 数据记录器/存贮器 1、电子秒表 2、数字万用表 3、读数仪 4、计算机 14 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 1、雨量 2、水位 3、蒸发等水文要素传感器(或模拟信号发生器) 4、水量 5、水质 6、土壤水分(墒情)传感器(或模拟信号发生器) 7、游标卡尺 8、长度尺 9、电子秒表 10、数字万用表 11、遥测数据读数仪或计算机 注:企业配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要求。 5.3水文仪器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表4 水文仪器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执行的标准代号 检验项目 1 水(液、闸)位测量仪器 电子水尺(含磁致伸缩式水位计) SL/T 243-1999 测量范围 准确度 电压波动 绝缘性能 外观质量 悬锤式/触点式水位计(含跟踪式) SL/T 243-1999 测量范围 准确度 电压波动 绝缘性能 外观质量 浮子式水位计 GB/T 11828.1-2002 测量范围 分辨力 水位变率 基本误差 浮子水密性 绝缘性能 外观质量 压力式水位计(含气泡式) GB/T 11828.2-2005 测量范围 分辨力 基本误差 输出漂移 绝缘性能 传输距离 数据输出试验 外观质量 超声波水位计 SL/T 184-1997 测量范围 分辨力 盲区 准确度 水密试验 绝缘性能 电压波动 外观质量 雷达式水位计 SL/T 243-1999 测量范围 准确度 电压波动 绝缘性能 外观质量 光电式水位计(含激光式) SL/T 243-1999 测量范围 准确度 电压波动 绝缘性能 外观质量 地下水位计 SL/T 198-1997 测量范围 准确度 电压波动 绝缘性能 水密试验 外观质量 振弦式水位计 GB/T 13606-2007 测量范围 准确度 绝缘性能 外观质量 闸门开度仪/闸门开度荷重仪 SL/T 209-1998 量程 分辨力 准确度 闸位变率 回差 功能试验 外观质量 2 水深测量仪器 水文测杆 SL09-1989 测量范围 测深精度 外观质量 绳长测深仪 GB/T 15966-2007 测量范围 测深精度 外观质量 超声波测深仪(回声测深仪) SL/T 185-1997 测量范围 分辨力 盲区 准确度 水密试验 绝缘性能 电压波动 外观质量 压力式测深仪 GB/T 11828.2-2005 测量范围 分辨力 基本误差 输出漂移 外观质量 水文缆道测距仪 SL/T 244-1999 测距精度 测量范围 外观质量 3 降水测量仪器 雨量器 JB/T 9458-1999 雨量器承水口 内径 刃口 外观质量 翻斗式雨量计 GB11832-2002 承雨口内径测量 刃口角度 准确度 计数功能 外观质量 浮子式雨量计 GB 11832-2002 GB/T 15966-2007 承雨口内径 刃口角度 准确度 电压波动 外观质量 虹吸式雨量计 GB/T 21978.3-2008 降雨强度 分辨力 记录范围 记录误差 稳定性 外观检查 容柵式雨量计 GB 11832-2002 GB/T 15966-2007 承雨口内径测量 刃口角度 准确度 功能性检测 电压波动 外观质量 雨雪量计 GB/T 21978.6-2008 不冻液式: 承水口 分辨力 降雨强度 准确度 重复性误差 降雪强度 融雪装置的功能和性能 外观质量 电加热式: 外观 承水口 分辨力 降雨强度 准确度 重复性误差 融雪装置温控器检测 安全性要求 光电感应式雨量计 GB 11832-2002 GB/T 15966-2007 承雨口内径测量 刃口角度 准确度 功能性检测 电压波动 外观质量 4 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 转子式流速仪 GB/T 11826-2002 测速范围 起转速度 水力螺距b值 全线均方差m 旋转情况 信号质量 外观质量 超声波流速仪 SL/T 186-1997 测速范围 准确度 电压波动 绝缘电阻 水密试验 外观质量 电波流速仪 GB/T 15966-2007 测量角度 功能检测 电压波动 绝缘性能 流速检测 外观质量 电磁流速仪 GB/T 15966-2007 测速范围 准确度 电压波动 绝缘电阻 外观质量 光学流速仪 GB/T 15966-2007 测速范围 准确度 电压波动 绝缘电阻 外观质量 流速流向仪 GB/T 11826-2002 GB/T 15966-2007 测速范围 起转速度 水力螺距b值 全线均方差m 流向精度 旋转情况 信号质量 外观质量 明渠流量仪 GB/T 15966-2007 测量范围 流量精度 信号质量 外观质量 浑水流量计 GB/T 15966-2007 测速范围 信号发生器 耐水压 外观质量 5 蒸发测量仪器 水面蒸发皿 蒸发皿的主要规格尺寸参数及外观检测 标准蒸发器的主要规格尺寸参数及外观 插座垂直度 测杆移动性能 插杆与插座的互换性 重复性误差 相对偏差 电压波动 标准水面蒸发器 遥测(自记)蒸发器 6 泥沙测量仪器 悬移质泥沙采样器 SL 07-2006 水样容积 密封性能 口能密封 启闭性能 进水口开关控制 外观质量 推移质泥沙采样器 SL/T 208-1998 外观质量 口门精度 容量 颗粒分析仪器 SL/T 208-1998 测定粒径范围 测沙仪 SL/T 208-1998 测量范围 测点流速 7 水质采样及监测仪器 水质采样仪器 HJ/T 99-2003 HJ/T 372-2007 外观质量 容积 时间 水质监测仪 HJ/T 372-2007 HJ/T 377-2007 测量范围 测量准确度 重复性 电压波动 绝缘性能 工作电流 外观质量 水质自动化系统设备 SL/T 102-1995 电压波动 值守电流 工作电流 抗干扰 基本功能 外观质量 8 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 土壤水分测定仪 GB/T 15966-2007 外观质量 功能性检测 测量范围 性能指标 信号输出 稳定时间 绝缘性能 时域/频域反射仪 GB/T 15966-2007 外观质量 功能性检测 测量范围 性能指标 信号输出 稳定时间 绝缘性能 土壤湿度仪 GB/T 15966-2007 外观质量 功能性检测 测量范围 性能指标 信号输出 稳定时间 绝缘性能 土壤蒸发器 GB/T 15966-2007 测量范围 分辨力 准确度 外观质量 土壤水势测定仪 GB/T 15966-2007 测量范围 分辨力 准确度 外观质量 墒/旱情监测仪 GB/T 15966-2007 测量范围, 分辨力 准确度 外观质量 墒/旱情自动化系统设备 SL/T 102-1995 电压波动 值守电流 工作电流 抗干扰 基本功能 外观质量 9 水温测量仪器 深水温度计 测量范围 分辨力 外观质量 表面水温计 10 冰凌测量仪器 冰厚测量仪器 测量范围 分辨力 外观质量 冰花采样器 11 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水文绞车 SL/T 151-1995 绞车记录装置工作环境和机械环境 安全性检测 功能性检测 测深精度 测距精度 信号试验 分辨力 密封性 动作准确性 外观质量 缆道控制台 SL/T 244-1999 基本功能 控制台功能性检测 测深精度 测距精度 绝缘性能 外观质量 缆道/船测综合信号显示仪 SL/T 244-1999 功能检测 起点距精度 绝缘性能 外观质量 12 桥测巡测仪器 水文桥测车 安全性检测 绞车功能性检测 测深精度 测距精度 动作准确性 外观质量 水文巡测车 13 数据记录器存贮器 信号计录器/显示仪 功耗 走时精度 计算机主要功能 外观质量 数据采集/存贮器 14 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 遥测水位计 GB/T 11828.6-2008 测量范围 分辨力 电压波动 绝缘性能 数据传输 外观质量 遥测闸位计 SL/T 209-1998 测量范围 分辨力 准确度 闸位变率 回差 功能试验 外观质量 遥测雨量计 GB 11831-2002 承雨口内径测量 准确度 数据记录传输 外观质量 遥测蒸发器 GB/T 21327-2007 电压波动 基本功能 绝缘性能 外观质量 遥测终端机(含遥测数传仪、遥测数据采集仪、遥测RTU等) SL/T 180-1996 电压波动 值守电流 工作电流 抗干扰 基本功能 外观质量 中继机 SL/T 181-1996 直守电流 工作电流 电压波动 基本功能 遥测发数 外观质量 前置通信控制机 SL/T 182-1996 电压波动 值守电流 延迟时间 普通功能 查询-答应功能, 外观质量
5.4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2。 5.5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5.5.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 5.5.1.1抽样规则 1)审查组应在企业成品库内中抽样。 其中,企业申请产品为单一规格型产品时,必须抽取该规格型号产品。 对于按系列型号进行生产许可证申报的系列型产品,企业库存产品中必须具备该系列型所包含的多种规格产品。对传感器类产品,必须抽取该系列中的上下两端的规格型号产品;对于二次、三次仪表类产品,必须抽取其具有代表性的两种功能\用途的产品。 2)被抽样的产品应处于包装状态(部分大型设备除外),包装应有明确的产品铭牌标识和出厂编号。 3)被抽样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企业的申请书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一致。 4)申请取证产品的抽样数量一般为每种规格型号各三台;对于二次、三次仪表类产品,抽取其具有代表性的两种功能\用途的产品各抽取三台。 5.5.1.2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表5。 表5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 企业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盖章)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抽样情况 产品单元 型号规格 抽样基数 抽样数量 生产日期 抽样日期 样品编号 抽样地点 封样情况 产品执行标准 抽样人员签字 审查组织单位(盖章) 年月日 企业 人员 签字 备注 说明 请企业在封样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 注:以集团公司形式申请的企业,如集团公司不生产,集团公司可不盖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 必须盖章。 5.5.2 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见表6 表6 水文仪器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执行的标准号 检验项目
1 水(液、闸)位测量仪器 电子水尺(含磁致伸缩式水位计) SL/T 243-1999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准确度、灵敏阈、回差、重复性误差、电压波动、绝缘性能、抗干扰、水密试验、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悬锤式/触点式水位计(含跟踪式) SL/T 243-1999 工作环境、准确度、电压波动、绝缘性能、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浮子式水位计 GB/T 11828.1-2002 工作环境、分辨力、测量范围、水位变率、准确度、浮子水密性、绝缘性能、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压力式水位计(含气泡式) GB/T 11828.2-2005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分辨力、水位变率、电源及功耗、防水密封、准确度、绝缘性能、传输距离、数据输出、抗干扰性、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超声波水位计 SL/T 184-1997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分辨力、盲区、准确度、水密试验、绝缘性能、电压波动、温度影响、抗干扰性、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雷达式水位计 SL/T 243-1999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准确度、电压波动、绝缘性能、抗干扰性、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光电式水位计(含激光式) SL/T 243-1999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准确度、电压波动、绝缘性能、抗干扰性、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地下水位计 SL/T 198-1997 工作环境、准确度、电压波动、绝缘性能、抗干扰性、水密试验、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振弦式水位计 GB/T 13606-2007 工作环境、分辨力、测量范围、水位变率、准确度、绝缘性能、温度影响、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闸门开度仪/闸门开度荷重仪 SL/T 209-1998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分辨力、基本误差、闸位变率、回差、重复性误差、再现性误差、输出漂移、温度漂移、功能试验、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2 水深测量仪器 水文测杆 SL09-1989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测深精度、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绳长测深仪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测深精度、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超声波测深仪(回声测深仪) SL/T 185-1997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分辨力、盲区、准确度、水密试验、绝缘性能、电压波动、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压力式测深仪 GB/T 11828.2-2005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分辨力、准确度、绝缘性能、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水文缆道测距仪 SL/T 244-1999 工作环境、测距精度、测量范围、绝缘性能、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3 降水测量仪器 雨量器 JB/T 9458-1999 工作环境、雨量器承水口、内径、刃口、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翻斗式雨量计 GB 11832-2002 工作环境、承雨口内径、刃口角度、准确度、灵敏阈、重复性误差、计数功能、电压波动、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浮子式雨量计 GB 11832-2002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承雨口内径、刃口角度、准确度、灵敏阈、重复性误差、电压波动、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虹吸式雨量计 GB/T 21978.3-2008 工作环境、承雨口内径、降雨强度、分辨力、记录范围、记录误差、稳定性、虹吸及虹吸排水时间、湿润损失、灵敏阈、平行度、防水密封性、机械环境、外观检查 容柵式雨量计 GB 11832-2002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承雨口内径、刃口角度、准确度、功能性检测、电压波动、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雨雪量计 GB/T 21978.6-2008 工作环境、承水口、分辨力、降水强度、测量准确度、重复性误差、信号输出、融雪装置的功能和性能(不冻液式)、:融雪装置温控器(电加热式)、安全性要求、外观质量、机械环境 光电感应式雨量计 GB 11832-2002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承雨口内径测量、刃口角度、准确度、功能性检测、电压波动、绝缘性能、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4 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 转子式流速仪 GB/T 11826-2002 工作环境、测速范围、起转速度、水力螺距b值、全线均方差m、旋转情况、信号质量、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超声波流速仪 SL/T 186-1997 工作环境、测速范围、准确度、电压波动、绝缘电阻、水密试验、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电波流速仪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测量角度、功能检测、电压波动、绝缘性能、抗干扰、流速检测、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电磁流速仪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测速范围、准确度、电压波动、绝缘电阻、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光学流速仪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测速范围、准确度、电压波动、绝缘电阻、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流速流向仪 GB/T 11826-2002 工作环境、测速范围、起转速度、水力螺距b值、全线均方差m、流向精度、旋转情况、信号质量、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明渠流量仪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流量精度、信号质量、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浑水流量计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测速范围、信号发生器、耐水压、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5 蒸发测量仪器 水面蒸发皿 工作环境、蒸发皿的主要规格尺寸参数及外观 标准蒸发器的主要规格尺寸参数及外观、插座垂直度、测杆移动性能、插杆与插座的互换性、重复性误差、相对偏差、电压波动,讯号试验、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标准水面蒸发器 遥测(自记)蒸发器 6 泥沙测量仪器 悬移质泥沙采样器 SL07-2006 工作环境、有效容积及整机重量、密封性能、口门密封、启闭性能、进水口开关控制、口门倾角、进水口径管口高差、绝缘性能、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推移质泥沙采样器 外观质量、口门精度、容量 颗粒分析仪器 测定粒径范围、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测沙仪 测量范围、测点流速、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7 水质采样及监测仪器 水质采样仪器 HJ/T 99-2003 HJ/T 372-2007 工作环境、外观质量、容积、时间、机械环境 水质监测仪 HJ/T372-2007 HJ/T377-2007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测量准确度、重复性、电压波动、绝缘性能、工作电流、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水质自动化系统设备 SL/T 102-1995 工作环境、电压波动、值守电流、工作电流、抗干扰、基本功能、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8 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 土壤水分测定仪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功能性检测、测量范围、误差、重复性、再现性、信号输出、工作电源、稳定时间、绝缘性能,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时域/频域反射仪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功能性检测、测量范围、误差、重复性、再现性、信号输出、工作电源、稳定时间、绝缘性能,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土壤湿度仪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功能性检测、测量范围、误差、重复性、再现性、信号输出、工作电源、稳定时间、绝缘性能,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土壤蒸发器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分辨力、准确度、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土壤水势测定仪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分辨力、准确度、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墒/旱情监测仪 GB/T 15966-2007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分辨力、准确度、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墒/旱情自动化系统设备 SL/T 102-1995 电压波动、值守电流、工作电流、抗干扰、基本功能、外观质量 9 水温测量仪器 深水温度计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分辨力、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表面水温计 10 冰凌测量仪器 冰厚测量仪器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分辨力、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冰花采样器 11 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水文绞车 SL/T 151-1995 工作环境、安全性检测、功能性检测、测深精度、测距精度、分辨力、准确度、动作准确性,绞车记录装置的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缆道控制台 SL/T 244-1999 工作环境、基本功能、控制台功能性检测、测深精度、测距精度、绝缘性能、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缆道/船测综合信号显示仪 SL/T 244-1999 工作环境、功能检测、起点距精度、绝缘性能,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12 桥测巡测仪器 水文桥测车 工作环境、安全性、功能性、测深精度、测距精度、动作准确性,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水文巡测车 13 数据记录器存贮器 信号计录器/显示仪
工作环境、电源要求、功耗、走时精确度、抗干扰、记录存贮周期、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数据采集/存贮器 14
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 遥测水位计 GB/T 11828.6-2008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分辨力、水位变率、准确度、灵敏阈、回差、重复性、再现性、电压波动、绝缘性能、数据传输、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遥测闸位计 SL/T 209-1998 工作环境、测量范围、分辨力、准确度、闸位变率、回差、重复性误差、输出漂移、再现性误差、温度漂移、功能试验、绝缘性能、抗干扰、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遥测雨量计 GB 11831-2002 工作环境、承雨口内径测量、准确度、降雨强度、重复性误差、静态值守电流、电压波动、绝缘性能、抗干扰、数据记录传输、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遥测蒸发器 GB/T 21327-2007 工作环境、电压波动、基本功能、抗干扰、绝缘性能、功耗、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遥测终端机(含遥测数传仪、遥测数据采集仪、遥测RTU等) SL/T 180-1996 工作环境、电压波动、基本功能、抗干扰、绝缘性能、功耗、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中继机 SL/T 181-1996 工作环境、直守电流、工作电流、电压波动、基本功能、抗干扰、绝缘性能、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前置通信控制机 SL/T 182-1996 工作环境、电压波动、静态值守电流、抗干扰、基本功能、绝缘性能、机械环境、外观质量 注:检验项目判定标准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6 证书和标志 6.1 证书 6.1.1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和、规格型号(系列型产品应载明该系列中涵盖的所有型号规格)以及企业的生产类型。 示例1: 某企业具有机械加工能力,申请取证产品为WHJ系列型浮子式水位计,该系列有“WHJ-3型、WHJ-4型、WHJ-5型”三个规格的产品,审查合格后,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中载明: 1. 水(液、闸)位测量仪器:(生产型) (1)浮子式水位计 WHJ系列型浮子式水位计:WHJ-3型,WHJ-4型,WHJ-5型。 示例2: 某企业为组装型企业,申请取证产品为YDJ-1型遥测终端机,审查合格后,其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中载明: 1. 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组装型) (1)遥测终端机 YDJ-1型遥测终端机。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还载明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所属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和产品名称。 6.1.2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6.1.3 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或由组装型转为生产型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其中: 6.1.3.1增加产品单元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检验。 6.1.3.2增加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申请和产品抽样检验。 6.1.3.3生产类型由组装型转为生产型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申请、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检验。 6.1.4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时,企业应及时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要求。 6.1.5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6.1.6 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变更名称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名称变更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1.7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补领生产许可证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补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1.8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6.1.9企业因迁址、增项、更名、遗失补领等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证书的,原国家证书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 6.2 标志 6.2.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附件6,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XK07-002-×××××。其中,括号内的(X)代表本省简称,XK代表许可,前两位(07)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02)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6.2.2 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分别标注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6.2.3 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方式,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 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7.1 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1.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 7.1.2 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7.1.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2 被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2.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 7.2.2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 7.2.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3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共同向双方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 7.3.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7.3.2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3.3 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3.4 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7.4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8 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企业年度自查等措施和方式,对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8.1企业生产的产品单元和规格型号是否超出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所列产品明细的产品生产范围。 8.2企业是否具备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有关设备是否按期检定/校准。 8.3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对进厂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实施进货验收,并具有相关记录。 8.4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加印(贴)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8.5企业是否建立了原材料购买、使用台帐和产品生产、销售台帐,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健全。 8.6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加工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备案。 8.7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名称、住所、生产地点是否发生了改变,是否增加了生产线,如果发生改变,企业是否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提出换证申请。 8.8企业是否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8.9企业是否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缺陷项目进行了整改。 9 收费 9.1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家企业申请一个产品单元收费2200元,一家企业同时申请两个以上产品单元的,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按2200元的20%收费。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2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收费标准(第二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和《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国质检科[2008]481号)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 9.3 费用的收取方式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规定执行。 9.4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凡经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所属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应当分别缴纳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 9.5 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10.1 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保守秘密,诚实守信; 10.2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10.3 服务企业,高效快捷,谦虚谨慎、文明待人; 10.4 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自警自省,慎权慎欲。 11 附则 11.1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11.2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11.3 本实施细则自 年 月 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作废。 附件1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
(1)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11号 邮政编码:210012 电 话:025-52898324 52898328 传 真:025-52890771 联 系 人:李刚、陆伟佳 电子信箱:lg_watic@163.com wjl_watic@163.com 检验产品范围:水(液、闸)位测量仪器、水深测量仪器、降水测量仪器、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蒸发测量仪器、泥沙测量仪器、水质采样及监测仪器、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水温测量仪器、冰凌测量仪器、水文缆道/船测设备、桥测/巡测仪器、数据记录器/存贮器、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共十四个产品单元。 (2)常州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地 址:常州市劳动西路323号 邮政编码:213001 电 话:0519-86640816 传 真:0519-86692565 联 系 人:杨新建 电子信箱:yxj@czjl.net 检验产品范围:水(液、闸)位测量仪器、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水质采样及监测仪器产品单元。 附件2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 格 型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实地核查结论的判定原则
1、本办法进行判定核查结论的内容: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人力资源要求,四、技术文件管理,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安全防护共7章27条40款。 2、项目结论的判定: (1)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和“不符合”(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标注*),具体否决项目为: --生产型企业: 2.1生产设施、2.2设备工装的2.2.1款、2.3测量设备的2.3.1款、6.3出厂检验共4款; --组装型企业: 2.1生产设施、2.2设备工装的2.2.1款、2.3测量设备的2.3.1款、5.1采购控制的5.1.4款、6.3出厂检验共5款; (2)非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非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不标注*)。生产型企业非否决项目共36款,组装型企业非否决项目共35款。 3、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否决项目全部符合,非否决项目中轻微缺陷不超过8款,且无不符合项,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4、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实地核查后,填写《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一、质量管理职责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1.1 组织 机构 企业应有负责质量工作的领导,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 1.是否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 2.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1.2 管理 职责 应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1.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 2.有关部门、人员的权限和相互关系是否明确。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1.3 有效 实施 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并记录有关结果。 1.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 2.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记录。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二、生产资源提供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2.1* 生产 设施 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和检验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和设施,且维护完好。 1.是否具备满足申请取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设施及场所。 2.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o 符合 o 不符合 设备 工装 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5.2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1.是否具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必要时应核查其购销合同、发票等凭证及设备编号。 2.设备工装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加工要求。 3.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o 符合 o 不符合 2.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维护保养完好。 检查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及实施的记录。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测量 设备 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5.2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1.是否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必要时应核查其购销合同、发票等凭证及设备编号。 2.设备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 3.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o 符合 o 不符合 2.企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三、人力资源要求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3.1 企业 领导 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 1. 是否有基本的质量管理常识。 ⑴了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企业的要求(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 ⑵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2. 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⑴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 ⑵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3.2 技术人员 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1.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 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3.3 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技能。 1.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 是否掌握产品标3. 准和检验要求。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4.是否能熟练准确地按规定进行检验。 (重点抽查关键重要件检验人员和出厂检验人员)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3.4 生产人员 生产人员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图纸和工艺文件等),并能熟练地操作设备。 1.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 是否能看懂相关图纸和工艺文件。 3. 是否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 生产型企业:重点抽查金加工及组装调试工序的操作人员; 组装型企业:重点抽查装配、调试人员。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3.5 人员培训 企业应对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1. 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和考核,并保持有关记录。 2.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四、技术文件管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技术 标准 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实施细则》5.1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证产品有关的标准。 2.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2.如有需要,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1.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是否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2.企业产品标准主要技术和性能指标不应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技术 文件 1.技术文件应具有正确性,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 1.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等)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2.技术文件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 生产型企业:重点检查产品总装图、关键零部件图、金加工的工艺文件、组装工艺文件。 组装型企业:重点检查产品总装图、关键零部件图、电原理图、电装配图、印制版图、电器焊接工序、装配调试工序的作业指导书。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2.技术文件应具有完整性,文件必须齐全配套。 技术文件是否完整、齐全。 生产型企业:重点检查图样目录、零部件明细表、总装图、部件图、零件图、技术要求和工艺文件的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各检验过程的文件、标准或规程等。 组装型企业:重点检查图样目录、零部件明细表、总装图、部件图、零件图、电原理图、电装配图、印制板图、技术要求和工艺文件的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各检验过程的文件、标准或规程等。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3.技术文件应和实际生产相一致,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1.技术文件是否与实际生产和产品统一一致。 2.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是否一致。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文件 管理 1.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批准,使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文件的修改应符合规定要求。 1.是否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2.发布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 4.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2.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五、过程质量管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采购 控制 1.企业应制定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制制度。 1.是否制定了控制文件。 2.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2.企业应制定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原、辅材料、零部件的供方及外协单位的评价规定,并依据规定进行评价,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1.是否制定了评价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价。 3.是否全部在合格供方采购。 4.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3.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或委托加工合同进行采购或外协加工。 1.是否有采购或委托加工文件(如:计划、清单、合同等)。 2.采购文件是否明确了验收规定。 3.采购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4.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零部件以及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应该齐全。 是否对采购及外协件的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规定。 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 是否保留检验或验证的记录。 生产型企业: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组装型企业: o 符合 o 不符合 工艺 管理 1.企业应制定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1.是否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其内容是否完善可行。 2.是否按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工装器具等应按规定放置,并应防止出现损伤或变质。 1.有无适宜的搬运工具、必要的工位器具、贮存场所和防护措施。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出现损伤或变质。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3.企业职工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是否按制度、规程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质量 控制 1.企业应明确设置关键质量控制点,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进行质量控制。 1.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质量控制点。 2.是否在有关工艺文件中标明质量控制点。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2.企业应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并依据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1.是否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其内容是否完整。 2.是否按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5.4 特殊 过程 对产品质量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特殊过程,应事先进行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员鉴定,并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操作和实施过程参数监控。 1.对特殊过程(如热处理、铸造等工序)是否事先进行了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员鉴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5.5 产品 标识 企业应规定产品标识方法并进行标识。 1.是否规定产品标识方法,能否有效防止产品混淆、区分质量责任和追溯性。 2.检查关键过程和最终产品的标识。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5.6 不合 格品 企业应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有效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1.是否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3.不合格品经返工、返修后是否重新进行了检验。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六、产品质量检验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检验 管理 1.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并制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以及检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是否有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能否独立行使权力。 2.是否制定了检验管理制度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2.企业有完整、准确、真实的检验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 1.检查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有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 2.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是否完整、准确。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6.2 过程 检验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1.是否对产品质量检验作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 3.是否作检验记录。 4.是否对检验状况进行标识。 生产型企业:重点抽查机加工过程检验规程及检验记录、组装调试过程的检验文件规定或规程及过程检验记录。 组装型企业:重点抽查装配调试过程检验文件规定或规程及过程检验记录。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6.3* 出厂 检验 企业应按本实施细则5.3的规定,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 1.是否有出厂检验规定、包装和标识规定。 2.是否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 3.产品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换证企业为必查)。 o 符合 o 不符合 6.4 型式 检验 应依据GB/T 18522.6-2007第4.2条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是否按标准条(款)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6.5 定期 检验 流速流向流量测量仪器单元中的转子式流速仪产品应依据GB/T 11826-2002第6.16条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是否按标准条(款)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七、安全防护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7.1 安全生产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实施。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和防护。 1.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 2.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3.车间、库房等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隔离和防护。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7.2 劳动防护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培训,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 1.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及劳动防护培训; 2.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劳动防护。 3.员工的生产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o 符合 o 轻微缺陷 o 不符合 附件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编: 产品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产品单元: 核查 结论 审查组根据《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__ _日对该企业进行了核查,共计核查出: 轻微缺陷项_____款、非否决项不符合项 款、否决项不符合项 款。 其他情况说明: 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核查结论是: 。 (注:核查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审查组成员 姓名(签字) 单 位 职务(组长、组员) 核查分工(条款) 审查员证书编号 观察员(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组织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其他情况说明”栏中填写的内容为:企业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且不能体现在实地核查记录中的情况,如企业存在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核查的情况等。附件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企业名称: 产品单元: 序号 条款号 轻微缺陷程度 轻微缺陷事实描述 整改要求 审查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审查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整改时限: 请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在 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注: 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整改要求”、“企业代表签字”、“整改时限”栏不填。附件5 (CNAS章)、(CMA章)、(CAL章) 检 验 报 告
报告编号
产品名称: 单元名称: 规格型号: 受检单位: 检验类别: 生产许可证检验 报告日期:
检验机构名称 注 意 事 项
1. 检验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复3. 制检验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4. 检验报告无批准人、审核人、主检签字无效,5. 无骑缝章无效。 6. 检验报告涂改无效。 7. 受检单位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8. 应于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提出,9. 逾期不10. 予受理。 地 址:(检验机构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E-mail电子信箱: 检验机构名称 检验报告 样品名称 型号规格 受检单位名称 受检单位 生产地址 抽样地点 抽样人员 抽样基数 抽样数量 样品编号 生产日期 抽样日期 到样日期 检验日期 样品描述 检验项目 名 称 检验依据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产品检验依据) 检验结论 检验单位(公章或检验报告专用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批准: 审核: 主检: 检测报告编号 共 页第 页 一、检验数据 (一)、检验概况 复核: 检验: 检测报告编号 共 页第 页 (二)、数据处理
以下空白
复核: 检验: 检测报告编号 共 页第 页 附件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型号变化对比表 序号 2010版 2006版 说明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型号 生产类型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1 水(液、闸)位测量仪器 电子水尺(含磁致伸缩式水位计)、悬锤式/触点式水位计(含跟踪式)、浮子式水位计、压力式水位计(含气泡式)、超声波水位计、雷达式水位计、光电式水位计(含激光式)、地下水位计、振弦式水位计、闸门开度仪(含闸门开度荷重仪)等 产品系列型号或 规格型号; 产品具体名称 生产型 组装型 水(液、闸)位测量仪器 悬锤式、触点式、跟踪式、浮子式、压力式、光电式、超声波、雷达、激光、地下水位计、遥测水位计、水位测针、电子水尺、水尺、开度仪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 2 水深测量仪器 水文测杆、绳长测深仪、超声波测深仪(回声测深仪)、压力测深仪、水文缆道测距仪等 水深测量仪器 水文测杆、超声波/回声、压力式测深仪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增加品种 3 降水测量仪器 雨量器、翻斗式雨量计、浮子式雨量计、虹吸式雨量计、容柵式雨量计、雨雪量计、光电感应式雨量计等 降水观测仪器 雨量器、翻斗式、浮子式、虹吸式雨量计、雨雪量计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单元名称变化、增加品种 4 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 转子式流速仪、超声波流速仪、电波流速仪、电磁流速仪、光学流速仪,流速流向仪、明渠流量仪、浑水流量计等 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 转子式、超声波、电波、电磁、光学、流速流向仪、明渠流量仪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增加品种 5 蒸发测量仪器 水面蒸发皿、标准水面蒸发器、遥测(自记)蒸发器等 蒸发观测仪器 蒸发皿、标准蒸发器、遥测(自记)蒸发器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单元名称变化 6 泥沙测量仪器 悬移质/推移质泥沙采样器、颗粒分析仪、测沙仪等 泥沙测验仪器 悬移质、推移质、床沙采样器、颗粒分析仪、现场/直接测沙仪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单元名称变化 7 水质采样及监测仪器 水质采样器、水质监测仪、水质自动化系统设备等 水质监测仪器 融氧测定仪、PH测定仪、电导率测定仪、氨氮测定仪、含氢测定仪、现场水质监测仪、水质自动化系统设备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单元名称变化 8 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 土壤水分测定仪、时域/频域反射仪、土壤湿度仪、土壤蒸发器、土壤水势测定仪、墒/旱情监测仪、墒/旱情自动化系统设备等 墒情监测仪器 土壤水分测定仪、土壤水势测定仪、时域反射仪、频域反射仪、墒/旱情监测仪、墒/旱情自动化系统设备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单元名称变化 9 水温测量仪器 深水温度计、表面水温计等 水温测量仪器 深水温度计、表面水温计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 10 冰凌测量仪器 冰厚测量仪器、冰花采样器等 冰凌测量仪器 超声波冰厚测量仪、冰花采样器、冰钻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减少 11 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水文绞车、缆道控制台、缆道/船测综合信号显示仪等 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水文绞车、铅鱼、缆道控制台、缆道/船测综合显示仪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减少 12 桥测/巡测仪器 水文桥测车、水文巡测车等 水文巡测设备 水文桥测车、水文巡测车、水文巡测船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减少 13 数据记录器/存贮器 信号计录器/显示仪、数据采集/存贮器等 数据显示记录器 流速计数器、水文测算仪、数据显示器、记录仪、固态存贮器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单元名称变化 14 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 遥测水位计、遥测闸位计、遥测雨量计、遥测蒸发器、遥测终端机(含遥测数传仪、遥测数据采集仪、遥测RTU等)、中继机、前置通信控制机等 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 遥测水位计、遥测闸位计、遥测雨量计、遥测蒸发器、遥测终端机、中继机、前置通信控制机等 单元增加规格型号和生产类型的要求; 产品标准变化对比表 序号 产品单元(2010版) 产品标准(2010版) 产品标准(2006版) 说明 水(液、闸)位测量仪器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GB/T 13606-2007 增加 SL/T 209-1998 增加 水深测量仪器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SL/T 244-1999 增加 ----- SL06-89 减少 降水测量仪器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JB/T9458-1999 增加 GB/T 21978.3-2008 增加 GB/T 21978.6-2008 SL/T 107-1995 变化 SL 21-2006 增加 ----- JJG 612-1989 废止 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GB/T 21699-2008 SL/T 150-1995 变化 HJ/T15-2007 增加 SL 340-2006 增加 SL 337-2006 增加 蒸发测量仪器 GB/T 21327-2007 GB 11829-1989 变化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SD 265-88 增加 泥沙测量仪器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SL 07-89 变化 SL 08-89 水质采样及监测仪器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HJ/T 372-2007 增加 HJ/T 377-2007 增加 ----- SC/T 7006-2001 减少 ----- SL 144-1995 减少 ----- SL 78-1994 减少 ----- SL 82-1994 减少 ----- SL 83-1994 减少 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 GB/T 15406-1994 减少 水温测量仪器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 GB/T 3413-1994 减少 10 冰凌测量仪器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 SL 06-89 减少 桥测巡测仪器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SL/T 244-1999 增加 数据记录器存贮器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SL 340-2006 增加 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 GB/T 15966-2007 GB/T 15966-1995 变化 GB/T 11828.6-2008 增加 GB/T 21327-2007 GB 11829-1989 增加 SL 426-2008 增加
必备生产设备变化对比表 序号 产品单元(2010版) 主要设备(2010版) 主要设备(2006版) 说明 1 水(液、闸)位测量仪器 、生产型企业: )车床、钻床、铣床等相关金属切削加工设备; )相关加工配套工装模具、夹具及辅助装置; )产品机箱机壳制造中所涉及的有关切割、折弯、冲压机床、焊接机等相关钣金加工设备; 注:允许外协委托或定制采购。 )电器焊接装置、软件开发装置、示波仪、频率计、万用表等相关电气装配、软件灌装、调试等加工设备; 注:允许只具有部分或特定几种设备。 )有关印刷电路板加工设备; 注:允许外协委托加工。 、组装型企业: 电器焊接装置、软件开发装置、示波仪、频率计、万用表等相关电气装配、软件灌装、调试等加工设备; 注:电器焊接可外协委托加工。 、各种相关的金属切削加工机床等: 如:一般应根据产品分别有锯、冲、车、钻、铣、刨、磨床、剪扳机、折弯机,必要时还应有数控机床、线切割机、镗床等 、各种相关的加工配套工装模具、夹具及辅助设备等 如:一般应根据产品制造中的下料、定位、校准及辅助加工、安全、工艺配套等,分别有冲、车、钻模等,必要时还应有塑料模具或橡胶模具等 、各种相关的钣金加工设备等 如:一般应根据产品制造流程中的装拆、成型、焊接、热处理等工艺配套等需要,分别有切割、折弯、冲压机,必要时还应有焊接机等 、各种相关的电气装配加工设备等 如:一般应根据产品电气装配或总成需要,分别有电器焊、装设备、万用表、频率计、贴片机等 、各种相关的印刷电路板的加工设备等 如:一般应根据产品电路设计工艺需要,分别有照相、制板、电镀,腐蚀等设备等 变化 变化
变化 变化 变化
变化 2 水深测量仪器 3 降水测量仪器 4 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 5 蒸发测量仪器 6 泥沙测量仪器 7 水质采样及监测仪器 8 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 9 水温测量仪器 10 冰凌测量仪器 11 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12 桥测/巡测仪器 13 数据记录器/存贮器 14 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 必备检测设备变化对比表 序号 产品单元(2010版) 主要检测设备(2010版) 主要检测设备(2006版) 说明 1 水(液、闸)位测量仪器 游标卡尺、10米水位检测/校准试验台(mm级)、秒表、数字万用表(4位半及以上) 各种相关的元器件老化筛选设备及电信号检测仪表等。 如:一般应根据产品元器件选用需要分别有老化台(箱)、万用表、频率计、示波器、稳压源、信号发生器接收器等,必要时还应有信号屏蔽设备等 增加、细化 2 水深测量仪器 直线水槽、150米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数字万用表 3 降水测量仪器 游标卡尺、雨量滴定/校准装置、电子天平、秒表、万能角度尺、数字万用表 4 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 直线水槽、流速仪检定测速装置、150米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毫米级)、秒表、数字万用表 5 蒸发测量仪器 游标卡尺、量杯、量筒、电子天平、秒表、万能角度尺、数字万用表 6 泥沙测量仪器 量杯、量筒、电子天平、秒表、数字万用表 7 水质采样及监测仪器 标准水样、量杯、量筒、秒表、数字万用表、读数仪 8 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 标准土样(含模拟样)、电子天平、秒表、数字万用表、读数仪 9 水温测量仪器 恒温水浴、标准温度计、数字万用表 10 冰凌测量仪器 测冰尺、数字万用表、读数仪 11 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游标卡尺、长度尺、万能角度尺、称重秤、秒表、数字万用表 12 桥测/巡测仪器 游标卡尺、长度尺、万能角度尺、称重秤、秒表、数字万用表、读数仪 13 数据记录器/存贮器 电子秒表、数字万用表、读数仪、计算机 14 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 雨量、水位、蒸发等水文要素传感器(或模拟信号发生器);水量、水质、土壤水分(墒情)传感器(或模拟信号发生器)、游标卡尺、长度尺、电子秒表、数字万用表、遥测数据读数仪或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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